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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改革点工作实施方案》
《长沙市开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改革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沙市开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3月15日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升内涵、增强活力,努力破解优质高中教育资源不足、质量不高、普职失衡等突出问题,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坚持普职协调发展,形成普通高中多样化办学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中教育的选择性需求,为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制度创新、协调发展。破除现行体制机制束缚阻碍,探索有利于推进普及高中教育发展的新机制体制,通过改革进一步促进城乡、普职、校际协调发展。
2.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结合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整体规划设计,破除改革发展瓶颈,创新办学模式,打造特色高中。
3.坚持育人为本、多元发展。根据国家和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构建和完善基于学生核心素养的高中阶段课程体系,注重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三、改革目标
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核心,以办学模式、办学特色和办学形式多样化为支撑,深化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方式、改革管理制度、推进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探索建立加快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的制度机制,促进学校合理定位、明确发展方向,让学生在高中阶段能得到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质量优良、各具特色的高中阶段教育体系。到2020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高中阶段学生(含中职)毕业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中职学校毕业生除部分升学到高等院校外就业率达到95%以上。
四、改革内容
(一)办学体制改革
1.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加强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与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兼顾长远,制定现代学校章程,推进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立、改、废、释,推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依法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激发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活力,真正实现“依法治校、民主治校、学术治校”。
2.推进集团化合作办学。继续探索对口帮扶、委托管理、捆绑发展等多种办学模式,充分发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辐射、示范和引领作用,推进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向边远和薄弱地区拓展,加快扩充优质教育资源,逐步缩小基础教育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的差距,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实现从“学有所教”向“学有优教”转变。
3.探索有长沙特色的现代学徒制。依托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城市项目,试点预备员工制度,探索职业教育深度校企合作的模式。鼓励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与职业院校试点共同招生、共同教学、共同管理、共同考核,在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专业与课程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4.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高中教育。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加快发展大众化、多样化的民办教育,支持和促进发展有特色的民办高中。
(二)办学模式改革
1.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深入推进特色高中建设。制定促进长沙教育特色发展的实施办法,建立奖补机制,鼓励普通高中学校创造性地实施国家课程,支持学校立足自身传统优势,开发学校特色校本课程,按照“特色项目—学校特色—特色学校”递进式发展策略,打造一批在德育、人文、科技、体育、艺术、外语、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特色的普通高中。深入推进现代教育实验学校建设。支持优质普通高中创建现代教育实验学校,按照拔尖创新人才成长和教育规律,从课程改革、办学机制、学生选拔、培养模式、招生考试等多方面入手,创设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发展的环境和条件,探索和总结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机制、有效途径和办法,培养具有创新潜能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为基础教育特别是普通高中阶段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探索新路。
2.推进职业教育内涵发展。立足长沙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一批行业背景突出、区域特色鲜明、对接产业紧密、办学定位准确、办学成效突出的卓越职业院校,打造一批国内知名的职业院校,带动全市职业院校不断提高“对接产业、服务产业、提升产业、引领产业”水平,增强长沙职业教育核心竞争力。把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创业成效、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学生职业生涯持续发展能力和职业院校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等作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监控的重要指标。健全职业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机制,完善职业教育课堂教学随机抽查制度,构建政府、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和第三方机构等多元参与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体系。
3.探索普高与职高渗透融通。以促进学生成长,适应社会发展和国家建设对多层次、多规格人才的需要为前提,把生涯规划纳入重要范畴。充分依托职教资源,建立共享机制,实现普高与职高横向沟通和纵向衔接,探索普职教育渗透融通,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架设立交桥,促进普高与职高的协调发展。
4.探索中外高中课程的有效融合。目前我市有8所学校参与了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实验研究,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借鉴国外先进课程设置成果,吸收国外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用新课程改革的理念和国际化的视野来促进我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有国际交往能力和竞争力的优秀人才。
(三)教育教学改革
1.加强普通高中课程建设。按照新高考政策,引导学校结合实际系统开发校本课程和选修课程,打造特色学科,构建多层次、多类型、可选择的课程体系,建设“课程超市”,为学生搭建个性化发展平台。同时建立合理的选课制度,积极探索实施分层教学和走班制,满足学生多元学习需求,促进学生自主发展。
2.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按照自主、合作、探究的新课程理念,围绕提高教学效益、减轻课业负担这一核心,支持学校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不同形式的课堂教学模式,打造自主高效课堂。
3.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营造信息化教学环境,推动教学理念、方式和内容改革,促进因材施教、个性化培养。探索推进“微课”“慕课”等多种移动学习、在线学习模式,提升学习效果。采取汇聚、自建、共建、引进、购买等形式,建成一批能够体现长沙特色的精品数字化课程资源,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推进学习评价反馈数字化和网络化。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利用网络联校、专递课堂等实现教学内容呈现方式、学生学习方式、教师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
4.推进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探索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具有长沙特色的高中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完善高中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模型,研制非学业质量测评工具,开发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管理平台。按照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开展高中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从入口定出口,从起点看变化,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全市高中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5.完善职业教育对接产业的专业布局。大力扶持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相关的专业,重点发展长沙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改造提升传统专业,调整市场需求过剩专业;加强涉农专业与适应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的专业。加强对已经立项的省级特色专业、示范性特色专业、精品专业和市级精品专业建设,切实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加强专业群建设,形成专业与产业、专业群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的专业布局。
五、实施步骤
1.规划启动阶段(2017年1月-2017年6月)。各区县(市)要立足本区域实际,做好统筹规划和科学论证,编制改革发展规划路径,制订试点实施方案,包括改革事项、改革目标、改革措施、保障条件、试点周期、政策建议等内容。
2.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7月-2019年12月)。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各区县(市)教育局改革试点申报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通过后确定并公布改革试点单位和项目。督促试点单位有序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改革试点。
3.总结推广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结合省教育厅整体要求和国内外先进地区普及高中阶段的成功经验,对改革试点单位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完整客观的评估分析报告,为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提供科学详实的执行依据和行之有效的推广经验。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区县(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改革试点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目标,强化组织实施,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2.加快学校建设。加大普通高中新、改、扩建力度,“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建普通高中8所,改扩建12所以上,确保满足群众对普通高中入学需求以及高中教学改革需求。建好长沙职教园区、河西职教创业园区、香山教育城、星沙职教园区,新建1所市级职业学校,支持建好县级职业教育发展中心,扩充中职学位。
3.加大经费投入。市、区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改革试点。按照“以奖代补”的原则,统筹资金用于普及高中教育改革试点,保障试点项目推进。
4.加强督导评估。对各区县(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改革试点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及时推广典型经验,促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不断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