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湖南师大附中2017-2018学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教师资格认定办法中有关教师考核的相关规定,《湖南师大附中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关于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和聘任工作的补充规定(校行文[2007]10号)》、《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补充)》、《湖南师大附中关于规范教职工行为的若干规定》及《湖南师大附中教职工外派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对全校教职工进行2017-2018学年度考核,现拟订考核工作方案如下:
一、考核程序及期限
学年度考核按照《湖南师大附中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详见《湖南师大附中管理要务》第137-140页)规定的考核程序进行,考核期限为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
二、考核对象
1.全体教职工均参加学年度考核(其中,新教师参加考察期考核;实验教师由教研组及课程与教学处共同考核);
2.外派教职工由其所工作的集团成员校负责考核,向本部提交考核意见;
3.中层干部(含派至集团成员校工作的)参加学校组织的年度考核(评优指标单列,不占部门指标);
4.学校领导(副处级以上)参加湖南师大组织的年度考核,不参加学校学年度考核。
三、考核内容
教职工所从事的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对照相应岗位职责,认真总结本学年度(考察期或聘期)个人工作,填报相应岗位《学年度考核表》。
四、考核等级与推荐比例
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推荐比例为:优秀:15%;基本合格与不合格:5%以内;其余为合格。
五、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6月29日 (周五) |
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进行学年度考核宣传动员,发放《学年度考核表》。同时将《考核工作方案》通知到各集团成员校。 |
7月2-3日 | 工会、课程与教学处、学生发展处、校办公室、科研与教师发展处等部门将教职工师德、评教评学、考勤、继续教育、奖惩、教研成果等相关情况向各部门负责人、教研组长、年级组长通报。 |
7月4-5日 |
各部门、教研组、年级组、集团成员校组织教职工填写《学年度考核表》,并分别组织相应述职、测评活动。 |
7月6日 | 各部门、教研组、年级组、集团成员校写出本部门、本组、本集团校的考核评语及测评等第意见,将个人《学年度考核表》、考核等第推荐名单等材料报校办公室。 |
7月9日 | 校办公室整理各项考核材料(含各集团成员校考核结果) |
7月11日 | 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对全校教职工考核结果进行评定。 |
7月12日 (待定) |
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并将考核优秀者、基本合格者、不合格者的考核结果书面通知本人。 |
2018年6月15日
附:
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谢永红、黄月初
副组长:樊希国
组 员:陈迪勋、罗培基、苏建祥、蔡任湘、莫 晖、周 琼
教师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樊希国
副组长:陈迪勋、苏建祥、蔡任湘
组 员:周 琼、姜小明、吴 卿、左小青、袁建光、贺仁亮、李 勇
职员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黄月初
副组长:罗培基、陈迪勋
组 员:蔡任湘、伏炎安、莫 晖、周 琼、姜小明、吴 卿、左小青、张宇红、李文昭、周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