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大附中2019年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方案

发布:系统管理员 来源:未知 日期:2019-10-21 人气: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湘教通〔2019〕314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特制订推荐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机构
按照规定要求,学校组建考核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申报基本条件和材料真伪负责,严把材料审核关,并负责采取综合测评方式推荐参评人员。考核推荐委员会人数原则上不少于7人,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70%。
二、推荐范围
我校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的现有在编在岗人员,凡符合《湖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附件2)中关于正高级教师基本标准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参评,由学校、主管单位、省教育厅进行考核推荐。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或已到法定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材料接收截止日即2019年11月6日)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属于申报推荐范围。
三、名额分配
根据规定,各有关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指标总数为7个。我校推荐名额1人(省级评审实行限额控制,同一学校通过人员不超过1人)。
四、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2。
五、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正高级教师任职条件的人员自主申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供相关材料(附件3),并作真实性承诺。
2.学校推荐。
(1)考核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参照各类人员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采取多种方式综合测评,推荐参评人员。
(2)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荐委员会提交的推荐参评结果,并按规定对拟推荐参评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资历、继续教育、奖项、业绩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为充分展示和考察推荐参评对象的教学过程、教学方式、教学手段、教学艺术及教学效果,客观反映推荐参评人员的教学理论素养和实际教学能力,推荐参评对象须提交一个完整的教学案例(详见附件3要求)供学校上报。
3.省教育厅职改办考核推荐。组织同行专家对照相关规定,通过审阅材料、实地考核等形式,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形式审查、材料复核,确定拟推荐人选后组织评审,择优确定评审拟通过对象。
六、工作时间安排
1.10月17日,向全校教职工发布通知,开展申报动员。
2.10月21日下午3时前,申报参评人员提交申请材料如下:
(1)书面申请(请参考参评条件进行陈述);
(2)填写完成的《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见附件3第70页-表3)电子及纸质材料。
书面申请提交地点:执中楼205室;电子申请提交邮箱:1401740096@qq.com
3.10月21日(周一)下午5:00,组织参评人员述职及民主测评会议(地点:会议厅)。
4.10月22日中午12时前,申报参评人员报送参评材料(详见附件3要求),报送地点:校办公室(执中楼205室),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中午12时。
5.10月22日下午,考核推荐委员会对参评材料进行审核;召开推荐委员会会议,推荐拟参评对象;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考核推荐委员会推荐参评名单。
6.10月22日,校内公示推荐参评人员信息(公示期:10月22-28月下午5:00,监督电话:0731-88645399)。
7. 10月23日-27日,校办公室统一至上级部门办理继续教育证明,协助推荐参评人员按要求完善报送材料。
8. 10月28日,学校报送参评材料。
校办公室负责报送推荐对象的参评材料及各类信息资料。
七、工作要求
1.申报参评人员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不得有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即使评审通过,无论何时,上级部门将追溯追责并撤消相应职称与权益。
2.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监督有力,确保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真正将德才兼备、业绩卓著、成果突出、同行公认、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的优秀教师推荐出来。
 
 附件:
1.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314号)
           
2.湖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试行)
           
3.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4.湖南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有关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办字〔2019〕16号)
 
     湖南师大附中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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