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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教科研成果评比活动的通知
为了推进研究型高中建设,强化教职工研究意识,提升教职工研究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度教科研成果评比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校教职工。
二、活动时间
1.教科研成果生成时间:2018年9月~2019年10月。
2.教科研成果申报时间:2019年11月10日前。
三、评比内容与要求
1.优秀论文评比:本学年度未发表、未参加各级论文评比活动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可参加优秀论文评比,篇数不限。参评论文必须原创,如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取消参评资格;字数一般在1500-5000范围内;格式要规范,具体要求见《探索·征稿简则》;电子稿要反复校对,精确无误。欢迎聚焦“新课程新课标新教材新高考、核心素养、研究型高中建设、研究型教师研修、创新拔尖人才培养、全员育人、减负提质”等重点热点撰写研究论文,欢迎提交各级各类规划课题研究阶段成果(科研论文类成果)。
2.优秀成果评比:本学年度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本学年度正式发表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可参加优秀成果评比,主题不限,数量不限。
3.《探索》论文评比:本学年度发表在《探索》上的教育教学论文,参加《探索》论文评比。
四、参评办法与要求
1.“优秀论文评比”参赛办法与要求
由各部门、各教研组收集并整理后统一参评。要求:①在充分发动基础上及时收集本部门或教研组的参评论文电子稿(注意格式规范与校对无误);②填写好《参评论文、成果登记表》(见附件);③将参评论文集中打印,无需胶装,每篇复印2份(要求有目录,目录统一用《参评论文、成果登记表》替代);④将电子稿统一打包(文件夹名称为“某部门<教研组>参评论文”,放至“课件中心- 科研与教师发展处- 管若婧- 2018-2019学年度教科研成果评比- 未发表”)。整理完毕并检查无误后,请于2019年11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电子)送交或上传给科研与教师发展处。
2.“优秀成果评比”参赛办法与要求
由各部门、各教研组收集、整理后统一参评。要求:①在充分发动基础上及时收集本部门或教研组参评论文发表当期报刊的封面、目录(含版权页)和正文之复印件;②填写好《参评论文、成果登记表》(见附件);③将参评论文的全部复印件集中整理,无需胶装,每篇复印2份(要求有封面、目录、正文,目录统一用《参评论文、成果登记表》替代);④将电子稿统一打包(文件夹名称为“某部门<教研组>参评论文”,放至“课件中心- 科研与教师发展处- 管若婧- 2018-2019学年度教科研成果评比- 已发表”)。⑤呈送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各2部。整理完毕并检查无误后,请于2019年11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电子)送交或上传给科研与教师发展处。
3.“《探索》论文评比”参赛办法与要求
由科研与教师发展处统计参评,无需个人申报。
4.本次评比活动要求以部门、教研组为单位组织参赛,原则上不接受教职工个人直接申报。
5.本次评比活动不收取任何参评费用。
五、评奖办法
1.组织奖。学校将根据组织参评数量(比例)、质量以及上交评审材料的情况设组织奖,并与年度考核、评比评先挂钩。组织奖比例为30%。
2.优秀论文评比奖,一等奖比例为20%,二等奖比例为30%,三等奖比例为30%-40%,按等级评奖;优秀成果评比奖,已发表论文按照期刊级别和论文字数评奖,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等按学校有关规定评奖;《探索》论文评比奖,视同省级刊物正式发表,按字数评奖。以上评比结果均纳入年度教科研成果奖奖励范围,于2019年11月底集中颁奖。
3.优秀论文评比奖一、二、三等奖作品将结集出版,作为研究型高中建设过程性材料;其中具有推广意义的优秀论文,将在《探索》上刊出,特别优秀的将推荐参加各级论文评比或向学术期刊投稿。
2019年10月
湖南师大附中参评论文成果登记表
报送单位: (部门、教研组) 报送时间:
优秀论文评比类(未发表论文) | |||
序号 | 论文题目 | 作者姓名 | 备注 |
优秀成果评比类(已发表论文或已出版专著、教材) | |||
序号 | 论文或成果题目 | 作者姓名 | 发表或出版信息 |
注:①此表可复制、扩展。②此表可直接作为申报材料集之《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