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湖南师大附中2019-2020学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程序及期限
学年度考核按照《湖南师大附中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详见《湖南师大附中管理要务》第137-140页)规定的考核程序进行,考核期限为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
二、工作机构
1.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谢永红、黄月初
组 员:彭荣宏、陈迪勋、李春莲、苏建祥、蔡任湘、廖 强、陈胸怀、
莫 晖、伏炎安、周 琼
2.教师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苏建祥
副组长:蔡任湘、黄宇鸿
组 员:伏炎安、周 琼、吴 卿、刘进球、李 勇、陈淼君、李海汾
3.职员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陈迪勋
副组长:蔡任湘、莫 晖
组 员:伏炎安、周 琼、左小青、黄宇鸿、吴 卿、刘进球、张宇红、
李智敏、周大勇、谭 伟、李 钊、李文昭
三、考核对象及责任部门
1.全体教职工均参加学年度考核。专任教师由教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其中,新教师参加首聘期考核,由课程与教学处与学生发展处形成书面意见,提交教师考核工作小组形成考核结论;实验教师由所在教研组考核);职员由所在部门负责考核(教师兼行政工作人员参加所在部门的考核)。
2.外派教职工由所在集团校负责考核,向附中本部提交考核意见。
3.中层干部(含派至集团成员校工作的)参加学校或与合作方联合组织的年度考核(评优指标单列,不占部门指标),不参加学校学年度考核。
4.学校领导(副处级以上)参加湖南师大组织的年度考核,不参加学校学年度考核。
四、考核内容
教职工所从事的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对照相应岗位职责,认真总结本学年度(聘期)个人工作,填报相应岗位的《学年度考核表》(《学年度考核表》中的“部门考核评语及评定等第”负责人分别为:专任教师由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填报;职员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填报)。
五、考核等级与推荐比例
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推荐比例为:优秀:15%;基本合格与不合格:5%以内;其余为合格。
要求: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比例进行考核推荐(考核优秀采取四舍五不入)。
六、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7月15日 (周三) |
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进行学年度考核宣传动员,发放《学年度考核表》。同时将《考核工作方案》通知到各集团校。 |
7月15-16日 | 党办、课程与教学处、校办、科研与教师发展处、工会等部门将教职工师德、评教评学、考勤、继续教育、奖惩、教研成果等相关情况向各部门负责人、教研组长、年级组长通报。 |
7月16-17日 | 各部门、教研组、年级组、集团校组织教职工填写《学年度考核表》,并分别组织相应述职、测评活动。 |
7月17日 | 各部门、教研组、年级组、集团校写出本部门、本组、本集团校的考核评语及测评等第意见,将个人《学年度考核表》、考核等第推荐名单等材料报校办公室。 |
7月20日 | 校办公室整理各项考核材料(含各集团成员校考核结果) |
7月20日 | 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对全校教职工考核结果进行评定。 |
7月21日 (待定) |
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并将考核优秀者、基本合格者、不合格者的考核结果书面通知本人。 |
附件1:教学人员学年度考核表(2020版) |
附件2:非教学人员学年度考核表(2020版) |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