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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大附中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一、人员范围
现已聘任在专业技术六、七、九、十、十二、十三级岗位的人员,以及现聘在专业技术岗位八、十一级岗位但具备有高一级任职资格的人员,凡符合《办法》规定的基本任职资格及晋升年限要求,均可申请。
二、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组 长:谢永红、黄月初
组 员:彭荣宏、陈迪勋、李春莲、苏建祥
2、工作小组
组 长:彭荣宏、苏建祥
组 员:黄宇鸿、吴 卿、刘进球、李湘黔、伏炎安、莫 晖、左小青、李文昭、谭 伟、周 琼
3、纪检监督
李春莲
三、考核调整办法
1.根据《湖南师大附中2021年专业技术岗位调整与聘用实施细则》,从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学)年度考核结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任务情况、业绩与贡献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聘用。
2.所有量化考核指标支撑材料时间截点:2021年6月30日。
四、工作程序
1.岗位公示;
2.对岗申报、自评打分;
3.资格审查、综合考评;
4.打分结果公示;
5.确定聘用结果;
6.聘用结果公示;
7.审批备案。
五、日程安排
10月11日,全校动员,岗位公示,申请人按照要求填报《湖南师大附中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评分表》,对照评分细则进行自评计分。
10月12日—15日 ,提交个人计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详见附件),提交截止时间10月15日下午17:00,未按时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申报;
10月18日—29日 ,各审核小组审核材料并评分;
11月1日,打分结果公示;
11月5日,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调整人员名单;
11月8日—12日 拟调整人员名单校内公示;
11月15日,上报审批备案。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