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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优秀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根据《湖南师大附中工作质量奖励办法》(2018年修订稿)和《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青年教师关爱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规定,决定对2022-2023学年度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研究型教师奖)进行评比与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条件及名额
1.面向全校教职工,评选10人,纳入教师节工作质量奖奖励范畴。
2.符合条件(1)及(2)(3)(4)(5)中任意一项或多项条件者方可参评。
(1)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教学水平高,教科研工作实绩显著。
(2)科研意识强,具有组织指导、开展学科教研活动的能力,本学年在市级(含)以上范围内开展过教育教学先进经验交流或讲座,或担任过市级以上学科教学竞赛(含班会课竞赛)的评委并进行过点评活动。
(3)能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撰写论文,编著教材、著作。本学年度撰写的论文公开发表,或主编(著)的教材、著作公开出版。
(4)能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承担了市级以上课题研究任务,本学年度开展了重大的课题研究活动,并在活动中作出了较大贡献;或承担的课题或项目成果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5)担任市级以上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或名师,在本学年度组织了三次以上的学术活动,为培养研究型教师作出了较大贡献。
二、评选办法
1.发动。请各部门、各学科教研组宣传发动,组织教职工尤其是青年教师踊跃参赛,全面展现我校教师的精神风貌与青春风采。
2.申报。①参评者对标“评选条件”,填报申报表格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②申报表和佐证材料须于9月6日前送交科研与教师发展处。
3.评比。由学术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综合评比并形成推荐名单。
4.审定。由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三、奖励办法
2023年教师节进行表彰,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023年8月28日
附:《湖南师大附中“科研优秀奖”评选申报表》(请复制后填报)。
姓名 | 学历/学位 | 任教学科/岗位 | |||
籍贯 | 部门/教研组 | 专业技术职称 | |||
学科教研活动情况 (条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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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论文论著情况 (条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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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课题研究情况 (条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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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学术活动情况 (条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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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教研组意见 |
负责人签字: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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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 |
负责人签字: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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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办公会审定意见 |
盖章: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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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说明 |
1.请对标条件(2)至条件(5)如实填写,没有的不填,有多项逐条填。 2.所填报成果都需提供必备的、有证明力的佐证材料,与本表装订成册。 3.除“意见”部分外,均由申报人本人填写、打印,然后装订送交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