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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大附中2023年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方案
一、推荐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我校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的现有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及管理办法》(附件2)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自2024年起,我省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晋升职称一律须提供下一层级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
二、名额分配
根据要求,学校可推荐1人,学科不限。
三、工作机构
按照规定,学校组建考核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申报基本条件、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初审,并对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并负责采取综合测评方式推荐参评人员。考核推荐委员会人数原则上不少于7人,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70%。
四、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任职条件的人员自主申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供相关材料(详见附件3、附件4),并作出真实性承诺。
2.学校推荐。
(1)学校按照规定要求组建考核推荐委员会,考核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初审,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参照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方式综合测评,推荐参评人员。
(2)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考核推荐委员会提交的推荐结果,并按规定对拟推荐参评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资历、成果、论文、服务基层、工作业绩、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3.省级评审。省教育厅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专家评审名单。通过审阅材料(含实地考核资料)、观看教学案例和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集中评审,综合平衡、择优确定评审拟通过对象。
六、工作日程
1.11月1日前,学校拟订推荐工作方案,并向全校教职工发布通知。
2.11月8日下午5时前,申报参评人员提交申请材料如下:
(1)书面申请(请参考附件2的参评条件进行陈述);
(2)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佐证材料;
(3) 填写完成的《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参评人员情况公示表》(详见附件3-表5)电子及纸质材料;
(4)其他参评材料(详见附件3、附件4要求)。
申请材料提交地点: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办公室(执中楼209室);电子申请提交邮箱:1401740096@qq.com
3.11月10日(周五)下午,参评人员述职及民主测评会议。
4.组建考核推荐委员会(时间待定),考核推荐委员会对参评材料进行审核,召开考核推荐委员会会议,推荐拟参评对象。
5.11月15日,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推荐参评对象。
6.11月16日,校内公示推荐参评对象信息(公示期:11月16日-11月22日下午5:00,监督电话:0731-88645399)。
7.11月16-22日前,推荐参评人员线上填报申报材料,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线上审核申报材料,并指导、协助参评人员整理报送材料(评审材料须一次性全部提交)。
注意: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申报评审首次启用网上申报评审系统。为确保申报材料信息准确和评审顺利,方便电子职称证书快捷发放查询,本年度申报与评审各环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即申报人既要网上申报,又要提交纸质材料。除教学视频、教案等不便于网上申报的材料外,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基本一致(网上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8.11月23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向省教厅职改办报送推荐对象的参评材料及各类信息资料。同时,推荐参评人须提交一个完整的教学案例供学校上报(要求详见附件1)。
七、工作要求
1.申报参评人员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不得有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即使评审通过,无论何时,上级部门将追溯追责并撤消相应职称与权益。
2.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真正把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区域同行公认、在教育教学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推荐出来。
3.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经办人员要加强资格审查与材料审核,尤其是对于申报人提供的论文及著作等材料要按照上级要求严把材料初审关。
附件:
1.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310号) |
2.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职改办字〔2019〕8号) |
3.评审材料要求 |
4.申报材料要求 |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