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大附中报账指南
发布:财务处 来源:财务处 日期:2023-03-29 人气:
湖 南 师 大 附 中 财 务 报 账 指 南
第一步:准备好报账原始单据。(原始单据包括但不限于预算申请报告、校长办公会纪要、会议通知、发票、发票清单、验收单、合同、中标书、公务卡刷卡POS单、上级部门各类审批件等等,应提供全面、真实、合法的原始单据。)
第二步:财务处根据报销事项指导分类填写报账单据并进行单据合规性核查。(A各类授课劳务费不需填单,劳务费发放表即作为报账签审载体;B借款填写借支单,借支单即作为报账签审载体;C领取质保金请事先准备质保金申领报告并加盖对方单位公章,质保金申领报告即作为报账签审载体;D出差报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E以上四类业务之外均填写费用报销单。)
第三步:确认原始发票背面有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签字后根据学校制度进行签审。(1、2000元以内不含2000元经济业务报账按以下顺序签审:业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2、2000元及其以上的经济业务报账按以下顺序签审:业务部门负责人—业务主管校领导—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主管校领导;3、如涉及到固定资产购置的请先到执中楼105室蔡姣处办理资产登记。)
第四步:将签审完毕的单据交由财务处出纳进行支付。(请在单据摘要栏注明支付路径,如支付报账人公务卡或转账支付收款人对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