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新招聘教职工档案应存放在哪?本单位还是人才交流中心?我应如何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答: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新招聘非编人员档案统一由学校委托湖南省人才市场(原名: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办理程序:教师本人确定档案原存放所在地(机构名称)——至校办人事开具《同意调入函》,校办将《同意调入函》发给省人才——省人才开具《调档函》,教师本人至省人才领取《调档函》或由省人才邮寄给教师本人——教师本人持《调档函》至原档案所在地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个人档案将会由原档案存放地直接移交省人才,教师本人不能自行提档。
通过公开招聘新入职人员,档案由学校管理,档案转移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