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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提示: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及垃圾分类等

发布:总务处 来源:未知 日期:2018-05-14 人气:
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及垃圾分类环保宣传教育重点工作提示
       一、关于学校实验室废物处置工作
       去年,中央环保督察组来长沙进行环保督察,对大中专院校实验室废物管理工作先后交办了三个问题:一是个别大中专院校对实验室废物管理重视不够,二是教育部门未严格督促院校将过期试剂、实验室废物进行安全处置,三是长沙市部分大专院校的实验室废物无人管理、直排下水道。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的督办要求,我们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加强了实验室废物处置的管理和督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提出了整改意见,大中专院校、中学的实验室废水、废渣直排现象全部得到整改,对过期化学废物进行了规范、安全处理,达到了环保要求。5月17日以后,中央环保督察组将再次来长沙,实行回头看。特别注意两个问题:
       1、确保存在问题的学校整改到位。去年9月市级督查后,有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天心区)、湖南第一师范学校(老校区,天心区)和湖南科技职业学院(雨花区)三所学校提请教育厅督办,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第一师范学校已整改完毕,继续保持,绝对不能反弹。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有爆炸性物品没有处置,打包交给学校安全处处置,赶快进行处置,处置情况速报告雨花区教育局,雨花区教育局5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
       2、确保各学校实验室废物处置规范、安全,不出现新的问题。
       一是要建立健全实验室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台账管理,实行痕迹化管理。
       二是指定专人负责。
       三是实验废液、废渣必须进行分类收集,绝对不能进行直排。要配备专用器具,贴上相应的分类标签。注意废液面与桶口间距必须保留至少10厘米的空间,以防溢出。
       四是要委托环保部门审核的专业公司进行回收,集中处理。
       二、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普查,摸清底数,对于国家针对性的施策,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于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工作要求,昨天上午,省、市人民政府分别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长沙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
摸清全市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全面掌握污染源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全市重点污染源档案、信息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发展和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1、普查时点:2017年12月31日。资料为2017年度的资料。
       2、普查对象与范围。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五类。涉及到学校的有,生活污染源中的:有实验室的中学(职业高中)、大专院校(高职院校)。
       3、普查内容: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等;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
       (三)普查组织及实施
        基本原则: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各级人民政府是第一责任主体,市政府将普查工作纳入2018和2019年度目标考核。
       区县市教育局配合环保部门,负责开展辖区范围内中学、大中专院校(高职院校)的调查摸底、数据填报等工作。
       各大中专院校(高职院校)、中学要配备专人负责污染源普查工作,配合做好本单位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四)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动员启动、清查建库、前期培训在2018年5月份完成;
       2、全面普查阶段:
       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各单位完成填报工作,进行数据录入;
       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数据质量控制。市普查办采取随机抽查、定期督查和专项检查的方式,组织对有关数据进行审核,现场核查,确保数据的合理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2018年9月30-12月31日,完成中期培训和上报数据库。
       3、总结发布阶段:2019年3月--12月。
       具体工作安排和进程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各区县市教育局和环保部门进行衔接,确保任务完成。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2、集中处理,严格操作。
       3、按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区县教育局的监督和管理。
       三、垃圾分类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为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今年1月份,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下发了《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决定在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同时,从今年起,市委市政府实施“全面实施污染防治攻坚、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我们将环保宣传教育、垃圾分类、绿色出行和两型学校建设作为教育系统蓝天保卫战的重点项目推进。
        1、主要目标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要达到100%,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达100%,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和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管理体系。根据市政府的要求,从今年起,各级各类学校作为第一批单位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体师生参与。
       2、分类方法
       推行“四分法”分类模式,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可回收物:包括旧家电、纸类、塑料、玻璃、金属、废橡胶等。
       易腐垃圾: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蔬、蛋壳、茶渣、汤渣、禽肉、绿植、调味品、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脂、抽油烟机剩油、厨房下脚料、食品加工废料等。
       有害垃圾:包括废药品、杀虫剂、消毒剂、油漆和溶剂、化妆品等及上述废物的包装物;相纸、荧光灯管、温度计、充电电池、纽扣电池、硒鼓、墨盒、手机等。
       其他垃圾:包括烟头、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破旧陶瓷品、灰土、一次性餐具、妇女卫生用品等。
       3、分类处置
       ①推行分类投放。各学校按照规范要求配置分类投放设施。不一定按四类垃圾设置垃圾箱、桶,比如有害垃圾,这部分很少,全校可以设置1-几个点,集中投放。
       ②推行分类收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区县(市)建设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实行分类收集。对于可回收物,如纸张、玻璃瓶罐、易拉罐等,学校可以开展勤工俭学,统一收集后,由学生社团、学生组织拿去卖,用于学生活动或资助贫困学生。
       ③推行分类运输。对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实行分类运输,严禁混装混运。
       ④推行分类处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般由区县(市)政府统一收运处置,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或街道衔接,做好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易腐垃圾一般由学校联系相关部门或公司统一收运处置。积极协调和督促收运单位根据约定及时收取相应垃圾,特别是易腐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
       4、大力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态文明教育,逐步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教材,并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要大力培育青少年生态文明实践学生社团或志愿者团队,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要广泛采取讲故事、做游戏、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利用挂图、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教材、进课堂的基础上,每校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使学生从小养成勤俭节约、垃圾减量、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
       5、纳入考核,确保长效
       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已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区县市教育局和学校的年度绩效考核。区县市教育局也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对辖区学校的绩效考核,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四、下一步实验室污染源普查及垃圾分类督查工作安排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验室污染源普查及垃圾分类督查由区县市教育局负责,联合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普查。市教育局学生处、高教处、文明办、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前期存在问题的学校进行督查,对其他高校、高职院校进行抽查。
       2、省市直高中、市管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垃圾分类由市教育局安排普查。分8个片组,实行交叉检查。
       两项检查都必须在5月15日之前完成。各区县市教育局和8个片组的片组长要在5月17日将督查总结书面报市教育局学生处,联系人:曾社雄,电话:84899711,电子邮箱:xsc508509@126.com
 
                                 长沙市教育局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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