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缴费陪餐制度

发布:系统管理员 来源:未知 日期:2019-04-09 人气:
(2016年3月4日制定,2017年2月11日修订)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陪餐人员安排
日期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陪餐人员 陈迪勋
王朝霞
谢  良
苏建祥
袁建光
陈淼君
樊希国
熊进道
张光新
罗培基
李  钊
贺仁亮/黄  俊
李春莲
吴  卿
李  勇
二、陪餐地点
第一食堂(单周),第二食堂(双周)。
三、陪餐职责及要求
1.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
2.陪餐人员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
3.陪餐人员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
4.陪餐人员必须自行按同样标准缴费(刷卡)。
5.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校办公室报告,由校办公室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6.陪餐人员及时做好陪餐记录,异常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并督办。
7.陪餐人员完成当日陪餐任务之后请及时将《湖南师大附中食堂校领导和教师代表陪同学生就餐记录本》交给次日负责陪餐的人员。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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