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9年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通知

发布:系统管理员 来源:未知 日期:2019-03-21 人气:
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各集团校: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33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年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范围
(一)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从在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工作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中选拔。应充分考虑申报人选累积贡献,注重推荐那些勤奋工作,在我省一线专业技术和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人才。
(二)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人员,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
(三)已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再参与省政府特殊津贴选拔。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前的离退休人员不参与选拔。
 二、推荐名额
按照《2019年省政府特殊津贴申报指标分配表》规定,湖南师范大学可推荐2名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申报,我校可经由师大推荐1名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申报。
三、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条件
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创新创业精神强,为我省经济社会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同行专家公认,达到省内外领先水平。获得省自然科学二等奖及以上省部级科技奖励的主要成员可优先推荐。
(二)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者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省技术发明二等奖、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省部级科技奖励的主要成员可优先推荐。长期扎根西部地区,为湘西地区扶贫攻坚作出突出贡献的专技人才,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四)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五)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六)在宣传文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七)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省内外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省内外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八)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等在申报时优先推荐。
四、选拔推荐程序和要求
1.个人申请。
教职工个人向学校提交申请。为保证推荐人选质量,申报人选一般需获得市州科技进步一等奖及其他同等级别或以上级别奖项。
个人提交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1)填报《专家情况登记表》2份(见附件1),要求按附表说明打印,并胶装成册。。
(2)填写《2019年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见附件2,用Excel格式),其中“专业水平情况”要求涵盖近5年来主要业绩贡献、在专业领域的创新点、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文字简练,各栏目字数不超过150字。
(3)反映申请人政治思想、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的综合材料1份。
(4)申请人各种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申报对象高级职称证书、获奖成果证书、主持项目合同、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利税证明等)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代表专著和代表论文2篇(部)。
(5)申请人上述材料均需用A4纸张打印,其中附件1、附件2须提交电子文档。
(6)申报材料请于3月29日前提交至校办公室205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 学校组建评委会进行初评。
为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校将组织同行专家组建评委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初评,并根据评选结果和申报数,提出推荐人选名单。 
3. 校长办公会审定。
校长办公会对评委会推荐人选进行审定后,在校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整理上报材料,于4月15日前完成提交,参加省里组织的统一评选。
 
附件:
1.专家情况登记表
2.2019年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湖南师大附中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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