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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大附中心理健康教师招聘公告
一、 招聘原则
(一)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 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 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立志于中学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服从组织安排;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与资格、技能条件;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下述“具体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具体要求
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心理学及相关专业 ,具有心理健康教师资格证及与招聘岗位相应的等级证书; 身心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 热爱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激情,温暖,敬业。
3. 具备以下相关技能:
(1)接受过心理咨询技能培训,有个体咨询及团体心理辅导经验。
(2)接受过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熟悉危机干预流程,有一定的危机干预能力。
(3)熟悉常用心理健康问卷,有中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经验。
三、招聘程序与安排
(一)报名
1.应聘者请于2021年2月25日前将个人应聘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hnsdfzrs@126.com。
2.应聘资料包括:个人简历1份(须含近期寸照、联系方式)、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职称等级证、普通话及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以及各类获奖证书、证明原件扫描件。报名资料请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发送,文件压缩包名称请注明为“心理健康教师应聘+本人姓名”。
3.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资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与测试
经招聘小组初审合格者,将通知进行测试,测试含笔试、试教和面试(测试具体时间将以短信、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三)考察录用
测试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学校将安排综合考察,各项考察结果合格者予以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四、待遇
1.录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
2.录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学校将按照国家政策缴纳“五险一金”。具体事项,以聘用合同约定为准。
五、联系方式
电邮:hnsdfzrs@126.com(本邮箱接受报名咨询)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桃子湖路48号(湖南师大附中本部)
邮编: 410006
网址: //m.interpubic.com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