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元旦春节期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党委 来源:未知 日期:2017-04-17 阅读次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处、室: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经校党委同意,现将我校元旦、春节期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事项通知重申如下:
一、全校所有单位一律不得举办年终团拜聚餐活动。
二、严禁各二级单位之间的相互宴请。
三、严禁组织各种公款旅游、休闲活动。
四、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有价证券。
五、严禁以各种名义公款购买发放礼品、纪念品。
六、严禁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的不在此限,但务必注意节俭)。
七、严禁违规使用公车。
八、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如有违反,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中共湖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2月24日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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