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一”、端午期间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弘扬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根据省纪委的安排部署,学校纪委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我校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二、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有价证券,或者以各种名义公款购买发放礼品、纪念品。
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
四、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五、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
六、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接受或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八、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专项监督检查过程中,校纪委将结合“雁过拔毛”式腐败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中共湖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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